关于组织校内第三批国有资产评审专家遴选的通知
发布:国资处
发布时间:2023-03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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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根据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(校政文〔2020〕67号)的规定,结合学校工作需要,现公开遴选校内第三批国有资产评审专家。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报名参与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入库专家基本条件
(一)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在提供评审、咨询服务时能以客观公正、廉洁自律、遵纪尽责为职业守则;
(二)6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能够承担评审和咨询工作;
(三)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;
(四)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,能胜任学校各类项目的评审和咨询工作;
(五)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学校采购、验收、资产处置等项目的评审和咨询工作,并接受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。
其他相关要求详见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(校政文〔2020〕67号)。
二、遴选程序
1.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并填写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审专家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另附有关资料证件、业绩材料,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推荐,于3月21日下午下班前交国资处(行政楼303)。
2.国资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定、选聘。
三、说明
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评审专家管理办法》规定“评审专家每届聘期2年,可连续聘用”。因此,2021年选聘的第一批20名评审专家已届满,有意向的评审专家可填表续聘。
联系人:许山杉
联系电话:3590015(内线8017) 18300619301
国资处
2023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