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资产管理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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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

国资科是在国资处领导下,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,主要履行以下职能:

一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,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,规范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各个环节。

二、负责全校资产的验收、登记和管理工作。

三、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网络化管理工作,建立并管理学校的资产实物帐卡及其数据库。

四、负责资产核查,监督检查有关部门使用、管理国有资产的情况,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。

五、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信息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。

六、根据学校安排,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调拨、转移、报废手续。
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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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3590015(内线8017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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